第二百四十八章 伐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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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古盛宴,少不了酒水。

    黄龙酒举世闻名后,凡有征战聚义之事,无不饮用此酒,为的自是求个诸事顺遂,能够如岳家军一般直捣黄龙。

    今日这场盛大宴会的东道主,姓邬名禾。

    乃是那黄粱城邬家的掌事老爷。

    邬家,在潼州的地位虽远不及石王陆金四大家族。

    却无疑也算得上是个名声在外的富贵人家。

    邬老爷为了今日之会,不惜斥下重资,在黄粱城的郊外,置备了千余坛上品黄龙酒,以供前来赴宴的武林豪杰享用。

    数以百计的奇人异士啸聚于这片散沙林,只为商讨一件事。

    那就是——如何杀死一个叫秋金的男人!

    趁众人酒酣意兴之际,邬禾双手捧着一只酒碗,走上了事先搭建好的高台,面西而立,对着台下的群豪朗声道:“诸君,且容邬某在这里说上两句。”

    东道主既已发话,吵嚷声渐渐平息了下来,都给足了邬老爷面子。

    “诸位今日能应邀来赴这场‘伐金大会’,邬某实在荣幸之至!别的客套话也不多说了,此会既名‘伐金’,所议之事自是如何讨伐那个该死的‘天下第一混蛋’秋金!”

    邬禾振声道,“此獠生性阴毒,行事手段极是恶劣……”

    顿了顿,这位邬姓老爷沉声道:“在下有一爱子,名邬种,曾因言语不合,而惨遭此獠毒手,全身筋骨被毁,沦为了衣食不能自理的废人,至今已卧床十年有余了。十年前邬某便立下了毒誓,总有一日,要让那恶獠死无全尸,以报我爱子之大仇!各位既然今番前来赴宴,想必都与那秋贼有仇,不妨借着酒劲,一吐为快,反正今后大伙定当戮力同心,联手共讨仇敌!”

    台下一名脸上布满了烧伤痕迹,面容丑怪异常的汉子叫道:“邬老爷,既如此,那洒家便先来说说。洒家十年前曾是一个山寨的头目,手下管着几十号人,每天喝酒吃肉,日子过得也还算滋润,直到姓秋的那厮到来……那日,洒家带着几个弟兄下山剪径,去的时候还好好的,回山时,寨子里的人已被姓秋的屠了个干净,我红了眼睛,带着几个兄弟上去拼命,奈何修为不够,全然不是姓秋的敌手,其他几人运气差点,被割掉了脑袋。洒家命硬些,胸口虽被斩了一剑,却是未死……”

    说罢,汉子大力扯开了衣衫,露出前胸上的一道狰狞剑疤,瞧着异常触目惊心。

    “姓秋的杀完人,便放了把火将寨子烧了,洒家的脸虽因此被烧烂,却终于靠着装死躲过了一劫。”

    丑怪汉子咬牙恨声道,“那场大火后,天地间便只剩洒家一人了。后来,我拼命苦修,又招揽了更多的手下,发誓定要擒住那个姓秋的狗贼,剥他的皮,食他的肉,以祭奠那些死去的弟兄们!”

    又有一名女人站了出来,此女的身材臃肿无比,远远望去,如同一颗硕大的圆球。

    球形女人扯着公鸭嗓叫道:“都竖起你们的耳朵听好,轮到老娘来说了。你们别看老娘现在胖成这样,要放十年前,老娘可美得跟朵花似的,追我的男人都够排十条街了!可老娘专情,偏偏就爱师哥一人,我师哥实在俊俏得要命,什么潘安、宋玉啊,和我师哥一比,那都是丑八怪!我们两人之间定有婚约,差一点儿就能拜堂成亲了,直到那日,遇上了那个天杀的秋金……我师哥这人别的都好,就是气量小,他见那姓秋的竟在容貌上胜了自己一筹,心下招恼,便提出要比试一场,最后,我师哥不仅输了比试,那张俊脸也被剑气割伤了,加之姓秋的言语实在刻薄,他受不住屈辱,横刀自尽了。”

    说着,女人的眼角不由得垂下泪来,接着道:“我为了给师哥报仇,后来又去找姓秋的比试了三场,可惜全输了。再后来,江湖上传出了姓秋的葬身昆仑山的消息,这意味着,老娘此生都没法手刃杀夫仇人了,故而这十年来,我终日暴饮暴食,一天吃八顿,这才把自己吃成了这副样子。而今,听闻姓秋的没死,老娘那个高兴呦,这几个月来练功勤快了不少,已经甩掉十几斤肉啦!”

    又有一名个头极矮的侏儒尖声高叫道:“奶奶的,我也要说!老子虽生来便是个不盈四尺的侏儒,却也曾有过希望变成一个正常人。差不多十一年前,老子运气好,意外得了一本功法宝典,上面记载了治疗这矮骨病的法子,只需抓足九十九个未经过人事的少女,收集她们初-夜时流出来的血,熬出来一大锅‘处-女汤’,于半夜子时服下,第二天便能像竹子一样不断窜高!老子辛辛苦苦啊,本已抓满九十九个少女了,怎料好端端的计划,竟秋金那个操-蛋的龟儿子,给搅黄了……”

    侏儒一想起此事,懊恼得一阵跺脚,场面有些滑稽,“那些少女都被老子灌好了药,本来打算当天晚上便全给她们开-苞的,可还没到晚上,姓秋的便杀了出来,他拿剑抵在我脖子上,说只要交出解药,便可活命,可恶,我打不过他呀,只好交出了解药,结果那个杂-种出尔反尔,竟把老子的卵-蛋给摘去了……老子现如今,虽已是天残帮的帮主,但这辈子,终究还是算毁了。若当真能被我逮住那个姓秋的,看我不把他下面的那两个东西割下来泡酒喝!”

    也因此而多了一种宴用名酒,其名亦作“黄龙”。

    黄龙最初由岳将军亲自酿造,经普通黄酒改良而成,口感醇厚无比,色、香、味俱是上佳,制作的配方公布不久,便火速风靡中原。

    潼州,雄都郡。

    黄粱城郊外的一片散沙林。

    时值秋末冬初,林中黄叶铺地,凉风刺骨。

    龙蜀王朝开国皇帝周铭,麾下,有过一员骁勇善战的岳姓虎将。

    此人曾统帅三军,接连攻陷了狼嚣国一十四座大城,功勋卓着。

    那岳将军在阵前摆下过豪言,发誓定要带兵直捣草原腹地,杀破黄龙府,从此天下便多了一个豪情满怀的成语——“直捣黄龙”。

    说着朝那具死尸递出了左掌,一缕碧绿色的剑气“尸骨三千”自掌心飞出。

    石翡瞬间尸首分离。

    秋金弯下腰,一把提起了墨陵小霸王的头,对骑于马背上的叶一燃喊道:“红毛怪,走吧,咱们去送颗人头!”

    有数百号人同赴一宴。

    宴会上,众人烹牛宰羊,痛饮黄龙美酒。

    潼州四大家族之首的石家,从此再不复往日的辉煌。

    ————

    一日之内,刀剑双意暴涨!

    秋金这会儿功夫,用了几步走至石翡的尸身旁,低头笑道:“我本来是不想杀你,怎料,你这般的不经打,才挨一掌,直接就咽气了……唉,既然你已成了死人,那便借脑袋一用吧!”

    字字皆如磨盘般大小。

    举城为之震惊!

    那个曾与王朝藩王有过交情,连知府大人见了都要低头问安的石家老太爷,因所受打击过大,突发了脑中风,当晚便不治身亡。

    这天,有人在墨陵城地位最高、权势最大的石家的府邸门口,摆放了一颗血淋淋的男子头颅。

    除了此头外,地上还写有“天下第一混蛋秋金今日送狗头回家”十五个血字。

    刀意,一见钟清。

    剑意,青衫见我。

    那一名在捕快行当里摸爬滚打了多年,却从来不被看重的小小女流之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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