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猎杀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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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尼点燃一支烟,给布兰迪也递了一支。布兰迪深吸一口烟卷,问:“离家那年你多大?”

    “十五吧。”

    “不该是离家的年纪啊。”布兰迪感叹道。

    “有什么办法,”蓝尼无奈地笑笑,“十五岁也不是该死的年纪吧。”

    “倒也是。”布兰迪点点头。

    “我现在只是想我妈,”蓝尼的眼眶里似乎有莹莹泪光,“她一定恨死我了。”

    “母亲永远不会恨自己的孩子的,”布兰迪安慰道,“她只会比你想她更想你。”

    “借你吉言吧,”蓝尼抹了抹眼睛,笑了笑。

    身后突然传来马蹄声,听着有些遥远,但很清晰。不多时,马蹄声变成人的脚步声,渐行渐近。

    “嘿,小伙子们,”亚瑟双手重重拍在蓝尼和布兰迪肩上,说,“在聊什么新鲜话题呢?”

    布兰迪笑着对亚瑟的胸口捶了一记,说:“不是让你带点皮尔逊的心头好吗?你空着手是几个意思?”

    亚瑟神秘地笑了笑,伸手从包里掏出一瓶之前皮尔逊给他们分享过的海军朗姆酒,悄声说:“我趁皮尔逊方便的时候顺出来的。”

    “牛逼啊你,这都能被你翻出来,我之前可是把他那里翻了个底朝天,可连半瓶威士忌都没搜出来。”布兰迪一把抢过酒瓶,迫不及待地打开瓶塞就灌了一口。

    “这是啥东西?”蓝尼有些懵。

    布兰迪也不回答,只是把酒瓶子递给蓝尼,说:“你尝尝就知道了。”

    蓝尼将信将疑地喝了一口,下一秒脸颊立刻涨红,差点把刚喝下去的酒吐出来:“我去,这什么鬼东西?医用酒精吗?”

    亚瑟一边嘲笑蓝尼的狼狈,一边为他解答道:“这是海军朗姆酒,皮尔逊的心头好,没别的特点,就是烈,够劲。”

    “现在感觉怎么样?身体是不是瞬间就暖和起来了?”布兰迪问。

    蓝尼活动活动脖子,仔细感受了一下,惊讶道:“还真挺管用的!”

    “是吧。”布兰迪笑了。

    在布兰迪和蓝尼两个小年轻正玩笑时,亚瑟拿出望远镜观察伊莎贝拉湖附近的情况。和过去几天的一无所获不同,这一次,他发现了异常。

    “嘿,快来看!”亚瑟低声喊道。

    布兰迪和蓝尼听见亚瑟的话语,知道他有所发现,立刻也进入状态。

    布兰迪抢过亚瑟手中的望远镜,向亚瑟所指的方向看去。

    伊莎贝拉湖畔,一个庞大的白色身影正缓缓移动,如果不是它异于周围环境的行动,在人的视野里,它的身体就像一块长着茂盛雪苔巨大石头。它步履不急不缓,颇有悠然自得之意,完全没有意识到不远处的山上有三双眼睛正紧盯着它。

    布兰迪放下望远镜,呼吸略微有些急促。亚瑟问道:“那应该就是你说的传说白野牛吧?”

    “错不了。”布兰迪答道。

    “果然如你所说,是头难得的动物,”蓝尼说,“怎么样?你有计划吗?”

    布兰迪看看三人身上的武器装备,略一思索,说:“有了,咱们到时候就这样……”

    伊莎贝拉湖畔。

    巨大的白色野牛悠然自得地在湖边散步,时不时地埋头啃食隐藏在雪中还未冒头的嫩草和草根。

    突然,山中传来一声呼哨。

    白野牛抬起头,还没怎么反应,脖颈就被一根坚韧的绳子死死套住,它立刻开始下意识地反抗,源自本能的反抗力量立刻有了作用,差点把拽着绳套的蓝尼从马背上拽下来。

    “亚瑟!”蓝尼立刻大喊。

    话音未落,又一根绳子不偏不倚地套中了白野牛,并立刻把几乎一边倒的局势勉强维持在相持状态。

    “布兰迪!快点!我们坚持不了多久!”亚瑟也没想到这畜牲的力气居然如此之大,凭他的力气也只能保证短时间内与之相持。

    布兰迪闻言,也不答话,手持双管霰弹枪拍马而来,绕到白野牛正面停马,枪口对准白野牛的面门就是两枪。

    尽管布兰迪知道这两枪不足以让白野牛立时毙命,立刻掏出削短型霰弹枪准备接着补枪,然而他没料到的是,自己只有开那两枪的机会。

    白野牛脑部中了两枪,重伤之下的它爆发出了前所未有的求生欲望,挣扎得更厉害了。布兰迪的马受了惊,要不是布兰迪另一只手死死拽着缰绳,他就要被甩下马来;蓝尼哪能经受得住如此大力,握绳子的手下意识一松,绳子就脱手了;另一头的亚瑟则因为紧紧拽着绳子硬是被白野牛带下马,拖拽了一小段距离才实在撑不住,绳子脱了手。

    “亚瑟!”布兰迪和蓝尼惊呼,立刻赶到亚瑟身边。

    亚瑟咳嗽两声,说:“没事,没事,我缓一会儿就行,你俩快追,我待会儿就到。”

    “然后你就把他们杀了?”布兰迪问。

    “对啊,杀了,一个不剩,”蓝尼说,“那个带头的被我用枪打碎了脑袋,就算用霰弹枪怼着脑袋打也不会碎成那个样子。后来我就跑了,离开了家,像个孤魂野鬼一般流浪了三年,后来我遇到了达奇,加入了帮派,这才有了第二个归宿。”

    “我现在更想念我母亲的秘制炖汤,”蓝尼叹息道,“我简直想象不到这世上还有什么东西的味道能比得上它。”

    “蓝尼,你离家多久了?”布兰迪吃了一口刚烤好的鹿肉,一边撕下一块递给蓝尼,一边问道。

    蓝尼把肉塞到嘴里,鹿肉原本的香味充盈着口腔,还未被寒风完全掠夺的温度让他冻得略感僵硬的身体仿佛被暖流洗礼。

    “怎么不想呢,”蓝尼叹了口气,“回不去啊。”

    “怎么?犯事了?”

    “杀了些人渣,”蓝尼的语气很是轻描淡写,像是在说和他完全不相关的事情,但布兰迪能听出他语气中隐含的悲愤和无奈,“那帮混蛋喝多了酒,借着酒劲故意找我父亲的茬,我父亲不过多说了两句,他们就把他活活打死。”

    哈根山,布兰迪的临时营地。

    这片临时营地的位置拥有开阔的视野,在天气好的时候能够俯瞰整个伊莎贝拉湖,布兰迪之前花了两天时间才找到这么个风水宝地,所以这段时间索性就直接住在这里,也不怎么回犁刀村。

    此时,布兰迪正坐在帐篷里,帐篷外的火堆上炙烤着一块鹿肉,不远处的观察点,蓝尼正拿着望远镜观察着伊莎贝拉湖那边的动向。他们俩的这种行为其实遵循着严格的换班制,每人一小时,不会多也不会少,现在正好轮到蓝尼。

    他一边津津有味地咀嚼,一边说:“没仔细算过,应该有四年了吧。”

    “没想着回去看看?”布兰迪问。

    “我想起小时候在纽约的法国餐馆里吃过的法式牛排了,见鬼,我这辈子都忘不了那个味道。”布兰迪借用着谎言抒发着自己的真情实感。

    布兰迪为了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给自己编造了一个纽约中产阶级家庭的背景,因为意外才流落至此。他也时常说些与上文类似的话来树立自己这个虚假的人设,没人听出来他的话语里是否有漏洞,能做到这一点,布兰迪的话术技巧固然有功,但主要还是因为帮派里的人都是正儿八经的乡巴佬,甚至没有人踏足过美国最初十三个文明州的土地,更别说对纽约有什么了解了。

    当然,大家多少对这件事有所猜测,因为最近几天皮尔逊的嘴巴都快咧到耳朵根上了。虽然这几天布兰迪他们外出后总会满载而归,但是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厨子的兴奋喜悦并没有因为时间的推移逐渐平息,这只能说明一件事:真正的惊喜还在后头。

    日子就这样过了大概一个星期。

    如果一种事物能够带给你100分的享受,且你常年都生活在这种享受之下,结果突然有一天,你被剥夺了这种事物的享受权,只能用次了不知道多少等的同类型事物满足相同的需求,但这个替代品只能带给你不足50分的享受,那么哪怕你最终习惯了替代品,你也很难忘记过往那100分的享受感。这是人的本性,没法控制。

    故而布兰迪才会看着插在刀上的鹿肉感叹道:“但凡有点盐,这肉都会好吃一百倍。”

    “谁说不是呢,”蓝尼略有抱怨地说,“我都忘记上一次吃有盐味儿的东西是什么时候了,皮尔逊那个老胖子现在做炖汤是一粒盐都不放啊,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形容那个味道。”

    鹿肉中蕴含的油脂在火焰的舔舐下溢出来,包裹住整块鹿肉,诱人的噼啪声响似乎比山上的风声更入耳。这里冰天雪地,很难找到像样的调味料,这块肉自然也没有调味料的粉饰,但在这种严酷的环境下,能够享用这种水平的食物,已经可以用奢侈来形容了。

    布兰迪清楚这个道理,他也习惯吃这种没有调味料的肉食,并逐渐享受。但是,在中华美食文化下熏陶了二十多年的他自始至终还是不能完全悦纳美国旧西部的落后饮食。

    接下来的几日,布兰迪的行踪在营地里大部分人眼里都变成了未知数,连带着一起变得行踪不定的还有亚瑟和蓝尼。

    没有人知道他们时不时地消失是去干什么,有时大家会遇到布兰迪,问起时,他总是顾左右而言他,大家转而去问亚瑟和蓝尼,结果这两人也不正面回答问题,只说是在准备惊喜。大家都很想让他们二人翻译翻译什么叫惊喜,但二人言尽于此,怎么问也不多说,也只好作罢。

    迈卡是第一个发现布兰迪的异常行踪的,于是他毫不犹豫地开始往布兰迪身上泼脏水,说他肯定是跟科尔姆•奥德里斯科暗通款曲去了。不过,当迈卡有一次当众说这种话被亚瑟发现后挨了顿痛骂和一记实实在在砸在脸上的拳头后,他也就不敢再嚼舌根,后来他发现蓝尼和亚瑟也跟着布兰迪一起神出鬼没起来,就更是屁都不敢放一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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