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破禁(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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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要亲耳听到那阉人被杖毙。”

    李氏轻声细语地靠近朱翊钧吐出这句话,虽然她吐气若兰,在朱翊钧眼中却好似吐出了成句的毒液,从鼻息间“哗”地一下子从喉咙口经心腔流灌到他的小腹间,陡然窜起了一阵欲火。

    刹那间朱翊钧眼神一变,用力挥开李氏抵在他下颚的手,像李氏先前扣住他一样,反扣着她的脑袋回吻了过去。

    朱翊钧在现代当然也跟女朋友亲热过,只是那种亲热是盛世里小人物的甜甜蜜蜜,但是和李氏就不一样了,李氏带给他的是巅峰顶层中的翻云覆雨,一决心触碰上去就会被麻得头脑发热,手脚不受控制。

    他的手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地抚上了她的袄裙上裳,却蓦地因为她衣上的交领触感怔了一下,

    “你这衣服……怎么……”

    李氏吃吃地看着他笑,

    “这是纸做的护领啊,你先前没注意到吗?”

    朱翊钧又愣了一下,这才想起明制汉服的一大特点就是存在于领口处的护领。

    由于明代汉服的领子普遍偏高,因此古人会在衣领上加上或宽或窄的一条护领,以防止衣领的磨损和脏污。

    在现代制作的汉服成衣中,这一条护领都是缝死的,而真正穿在古人身上的护领,是可以随时拆卸清洗的布或绸。

    而皇宫中的宫女为了在不影响干活的同时还要在主子们面前保持洁净,一般都使用宣纸作为护领,每天更换一次。

    倘或不曾仔细留意,现代人确实很难注意到宫女服饰在护领上的细微差别。

    毕竟即使是汉服爱好者,在现代能购买的汉服都是工业化流水线下生产的产品,这种生产力极度发达下形成的产物,已经再也不需要这种具有实用性的护领了。

    李氏瞧着朱翊钧刹那间怔愣的样子,却意外地很高兴,她仿佛是突然发现了一个甚么大秘密,窃窃地凑到他鼻下低语,

    “你不会从来没试过临幸宫女罢?当真连碰都没碰过?”

    李氏笑了起来,这一刻朱翊钧在她眼里简直可爱极了,比小鞑子还要可爱一万倍,那努尔哈赤算甚么,骚鞑子再性感也只适合栓来当身强体壮腰腹有力的狼狗,能比得上圣洁无暇大明天子朱翊钧的一根手指吗?

    李氏这不笑还好,一笑更激起了窜动在朱翊钧腹间的那股欲火,他再不犹豫地侵身上前,一把扯开了李氏的袄裙。

    人所能遭遇的死刑有两种,一种是肉体上的,一种是精神上的,李氏遭遇的是肉体上的死刑,消灭的是她的精神,朱翊钧就比较幸运,他两种死刑都没遭遇,肉体离他而去了,精神还是现代人的,他所能感受到的死刑是从李氏已消失的肉体传导到精神上的。

    没错,是在精神上与死刑共鸣。

    一个人被杖毙时是怎么行的刑?

    必得先剥其衣物,一层又一层地剥,从最外头的灯景补子蟒衣到最里头的亵衣,全被剥得干干净净。

    这是二十四衙门的一条规矩,内官穿的宫服在卸任或病故时必须交还针工局处理。

    毕竟奴婢的衣物都是主子赏的,奴婢穿衣服也是为着主子看着喜庆,现在主子连这奴婢的体面都不想给了,这奴婢还有把衣服留在身上的必要吗?

    朱翊钧闭上了眼,男人的五感在这时候最为通达。

    阉人被剥去衣物后的皮肉是甚么样子?

    光滑如缎,那是绝对的,男人没了雄性激素长着长着就容易长变了模样。

    别说一棍打下去,就是一巴掌拍下去、一指头揪下去,都会浮现出一道道的红痕。

    接下来呢?

    接下来是绑缚,明朝杖人的绑缚是相当有特色的,和清朝绑人的手法还不太一样。

    李氏方才丢出翼善冠时还要命人堵住那阉人的嘴巴,其实大可不必。

    因为那阉人的衣物一旦被剥光,旁边就会冒出一个人拎着一个巨大的麻布兜,将那阉人当头从肩脊套下,直至腰边。

    这样那阉人在麻布兜里怎么喊,外人都听不清。

    毕竟人在濒死的时候哪儿能一点儿声响都不出呢?

    人在甚么时候会有濒死感?

    要么痛极,要么快极。

    痛极和快极时常能相互转换,一具身体就已然能感受到那么多痛乐,要再加上一具,那感受可就更丰富了,简直说不清是甚么滋味。

    好了,麻布兜把人套住了,接下来就是捆住双手手脚,使那阉人左右不得转动,行刑的人才能动,受刑的人不能动,一动就是负隅顽抗,不是甘愿领受天恩了。

    受刑的人躺倒不动了,两手两脚从四面被牵住,露出后臀受杖。

    受刑时一般没有刑凳,凳子和御榻一样,在场地上就限制了人体会痛楚和快乐。

    为着不受这份限制,明朝受杖的人必须头面触地,人被蒙在黑暗里,皮肉却细滑滑地接触粗糙的地面,似隔着一层,又似乎甚么都没隔住。

    耳边只听得外头蒙昧昧的呼喊,这是开始行刑了,行刑的人举杖打一下,就要喝一声,这一声不是替受刑人喊的,是喝给宫里吩咐的主子听的,比后来废帝溥仪在深宫里听得的“响城”声不知道壮观多少倍。

    他朱翊钧坚持说自己听不见那是他可惜,毕竟还是在年节里,行刑的太监顾念自己的同行没搞得太过声势浩大。

    史书里廷杖文官的时候比现下郑重其事多了,每打一下的喝声都有千百人大喊以应,声震甸服,所有人侧目屏息,气象森严,俨如阎罗殿前一般。

    朱翊钧感到自己开始出汗,他在现代从来没在这样庄严的宫殿中干过这种事。

    他嗅到了一股陈腐的气息,既有香气,又有血腥气,好像是从外面渗透进来的,又像是在这宫里突然酝酿出来的。

    不过除非有特殊要求,明朝宫中的杖毙一般都不会弄得鲜血淋漓。

    明朝专门行杖的人是受过训练的,据说受训时会用新扎的两个草人,其中一个在草人里面放上砖块,另一个用纸裹好,两个都用衣服包住。

    打砖头草人时,要做到外人看着很轻,打完散开一看,草人里面的砖头都碎了,才算是过关。

    打用纸包裹的草人时,要做到外人看着很重,但是到规定数目打完了,草人外面裹着的纸还没破,才算是合格。

    因此这就造成了没有生命危险的“用心打”,以及必死无疑的“着实打”这两种打法。

    这两种打法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受刑者受刑完毕之后,两腿将肿如瓮瓶,内里血肉糜烂,外头的皮肤却看起来完好无损,表皮都一丝不破。

    毕竟是主子们的住处,弄得白骨森森总是冲撞了不吉利。

    倘或此刻外头的那阉人能得到及时医治,那也是有办法治好的。

    明朝人为这种廷杖打法还专门发明了一种“手术”,先用刀割开受刑者的外皮,剜尽皮下被棍杖打烂的溃肉,再取活羊一只,割其腿肉填补空牡,使之血肉相连,长成一片,然后才可以行动。

    动这种手术得有个前提,就是受刑者没被真正地治死刑,行刑者给他留了个活路,他才能在受刑完毕后再去治疗。

    而不留活路是甚么打法呢?

    那便是要在打得将死之时大喝一声,接着往受刑者身上猛踩一脚。

    这一脚必得踩结实了,要是一下子没把内里溃烂的五脏六腑踩得彻底停止运作,那受刑者还得再继续受杖。

    所以这一脚必得踩好了,有经验的行杖者一般一脚就能定性命,如此便能缩短那阉人的痛苦。

    人一旦被皇帝下令处死,那当然是死得越快越好,死得越快罪受得越少,要是想再挣扎一番,那这大明还有的是办法给罪受。

    譬如那阉人要被踩一脚之后还没死透呢?

    那罪就受得更深重了。

    行杖者判定杖毙之后,会让两个人将那阉人直接用布袱一裹,拖曳到西直门外的净乐堂去。

    那里是专门焚化获罪或无亲属内官和宫女的地方,堂内建东西二塔,塔中有眢井,井中贮存骨灰。

    当年客氏被笞死之后,就是在那里焚的尸。

    倘或是在现代,不管怎么说还有个骨灰盒,可净乐堂中的眢井呢,那骨灰一扔下去,就和大明两百多年来无数在宫中死亡的无名宫人混在一起了。

    ……

    朱翊钧睁开眼睛,他猛地一挺腰——几乎与此同时,殿外传来长啸一般的一声叫喊——把李氏似是猫儿瞌睡时被吵醒的呜咽盖了过去,

    “行刑已毕!”

    朱翊钧满头大汗,他鼻酸得厉害,脑子却昏昏涨涨,憋得他哭也哭不出,笑也笑不了。

    李氏见状却咯咯直笑,她从手边够起那顶早就再次掉落在地的翼善冠,冲着朱翊钧笑道,

    “听说依照明宫惯例,宫人承宠,必有赏赉。”

    她将翼善冠往全身上下唯独网巾还系于发髻的朱翊钧顶上一套,嘶着声哈哈大笑道,

    “那我现下就将此物赏赐于你罢,还不谢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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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这里。”

    李氏笑着看他,她那眼睛分明是在说,亏你想得出来,让我和古代女人一起挑床,我要是古代女人,能把你朱翊钧诱惑到这一步吗,

    他朱翊钧从此就不能否认今天这个阉人的死不是出自于他的意图了,从此他就不能用这件事责怪她的刁蛮跋扈、先斩后奏了,从此他在道德水准上就跟她李氏齐平了。

    往后他俩再谈起这件事时,李氏定然会借此嗔怪他,“你要不是早看上了我,你怎么会嫉妒到为我下手害了第一条人命去”。

    咳,那是肯定的,女人就是这么会颠倒黑白。

    朱翊钧的喉结动了一动,他感到那心下的痒已经化作了胸中的闷,

    “你如果想这样化解我的愧疚,那你得先在乾清宫挑一间暖阁、选一张御床,明故宫与清皇城不同,这乾清宫现在有暖阁九间,分上下两层,共置床二十七张,因此皇帝每晚就寝之处很少有人知道,借此以防不测,所以后世才有对万历皇帝一夜纳九嫔的传言,你看你……”

    一句话没说完,李氏便径自又吻了上去,封堵住了朱翊钧的科普,

    从李氏第一次见他时抱他,到后来的抚摸、亲吻,每一个动作都像是有毒异物入侵前的预兆。

    她不是在向他献媚,她是在渐渐地寻机主宰他,引诱他朝她所向往的那样去堕落。

    朱翊钧觉得心口发堵,和李氏接触的那部分手掌开始自动生热。

    朱翊钧继续盯着李氏,他想他有最简单的一种方法摆脱这种道德凝视,就是立刻从外面唤人进来把李氏也拖下去杖毙。

    李氏定然也预料到了这样一种对她来说最坏的结局,于是她方才说了,她一点儿都不介意再死第二次,不过谁知道呢,女人总是有办法在最危险的情况下坚持嘴硬。

    女人真是很会得寸进尺,朱翊钧盯着李氏心想,她根本不是在问他会不会愧疚,她是看穿了他,是在似笑非笑地强迫他与她合谋。

    她知道只要她今天成功临幸了他,那他就被象征性地占有了。

    朱翊钧反手抓住李氏的手腕,其实李氏的力道一点也不大,只是她的动作令他很不舒服。

    并不是那种异物触面的怪异感,而是她这种举重若轻的挑衅总是刺得他心下发痒,仿佛蚂蚁爬进了血管、幼虫钻进了骨缝。

    李氏就是觑准了这一点,所以才肆无忌惮地做了他的主。

    她料定他是世间少见的良善之辈,即使被做了主也会先竭力委屈自己。

    因此她毫不犹豫地想把自己献给他,以此成全他沾染血腥之后的愤懑不平。

    他一下子理解了为甚么古代攻城或灭国之后,总伴随着掠夺女人这样的暴行。

    因为没有暴行是不沾有血腥气的,而人一旦沾染血腥之后总要发泄这血腥带来的作呕感。

    李氏的指腹轻轻地搔过朱翊钧的面孔,抹去了皇帝脸上的泪痕,她知道她不会被史书所记载,所以她能放心地去胆大妄为、去波澜壮阔地创造她自己的历史。

    她相信性关乎权力,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能在打破权力的禁忌之后还能拒绝权力的诱惑,

    “这样你会不会少一些愧疚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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