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一位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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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也露出了笑容,满脸高兴地说着什么我没有听清楚,但我猜测一定是兴奋的让双方都感到快乐的话。老人继续慢慢地走着,小黑紧跟其后,高高兴兴地跑着回头等待着。这样的场景实在让我感动,我过去也曾经和主人这样和睦相处,也这样快乐地度过着每一个阳光明媚的日子,可今天,这些都成为了记忆,成了让我伤痛的记忆。

    他们两个一人一狗慢慢地走着,在阳光下一前一后甚是和谐。虽然不会用言语表达交流,但眼神和肢体具有的传情达意作用在他们两个之间发挥到了极致。有句话叫着“眉目传情”,他们之间的情是真情,是人与动物之间没有功利关系的纯真感情。看着这个场景就让我非常高兴。人类常说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子,我们也认识到认识一个人就会有一个生活的希望。他们沿着广场的外围走了两圈就停了下来,小黑领着老人走到了我们晚上歇息的角落。

    “嘿!还有这么一只大狗!”老人艰难地说出了这句话,几乎是两个字就要停顿很长一段时间。但从说话的神情看,不仅惊奇,而且高兴。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我曾流浪》,微信关注“优读文学 ”看小说,聊人生,寻知己~

    等了不大一会儿,小黑叼着一小块的肉回来了。它真的很能干,天刚亮它就能有这些收获,实在是一件值得欣喜的大事。

    “嘿,你真厉害,一大早就能弄到肉,实在了不起。”我看到这些,心里也非常高兴。

    “哼,都是经验的好处。我之前在街道上生活过,每逢集日,就有几个人在街道的北头杀羊,我上去弄点回来,也算改善一下生活。当然有时候就抢不上,街道上的大小狗实在太多,这等事情只能碰运气了。”它笑嘻嘻地说着。

    听小黑这么一说,我也很同情他。原来无知最可怕最危险,我差点误认为这个老人是故意做作,引人注目。

    他慢慢地走来。小黑跑上前去,向着他欢喜地摇着尾巴,久别重逢的喜悦从两只黑乎乎的眼睛中喷射出来。

    原本我不会离开山里的。即便山里的年轻人都跑出来,都向往外边的世界,我也不会如同他们一样经受不起诱惑,跑出来看这些热闹经历这些曲折的。我没有人类的虚荣和好凑热闹。每当看到外出打工的青年回家,嘴里叼着带把的香烟,说起话来不时地用点外边的腔调,显得不可一世我就很不舒服。他们总会吹嘘自己走过什么地方吃过什么饭逛过什么景点,而且之间互相攀比,显得实在高调。“抱朴守拙,涉世之道”,常说的道理他们根本不学习也不努力地去做,走出大山几天,就失去了山里人固有的厚道。我和山里人一直朝夕相处,许多生活方式和在山里打拼了一辈子的农民没有什么两样,简朴的日子过着,不追求虚无缥缈的东西,心里始终舒适自在。

    葫芦大叔的去世,彻底改变了我的命运,我无处生活只能出来走一走看一看,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将生活继续下去。出来这么长的时间了,还没有找到一个固定的生活落脚地,也就只能这样流浪着,过着风雨漂泊颠沛流离的生活了。学校里孩子刻苦地学习和老师专心地教书我见识了,原面上不同的农家和农家里不同的主人我也见识了,街道附近的广场以及广场上得到热闹我也见识了,别的都不奢望了,至于后面的生活如何应付,实在还不能确定,眼前三步的路都是无法知道的,今后的生活更是无从知晓了。我静静地想着,也等着小黑回来商量一下今后的生计大事了。

    “多么可怜的老人,看他慢慢地走来了!人是好人,可太不幸了,一场大病差点要了命,现在虽然活了下来,但终究不及过去的干脆利落了。”

    “怎么了?”

    “他过去三十年都是修房子的师傅,干活可卖力了,技术好的没人能比,挣钱也很多,可谁知道就会突然得了一场大病。听人说是大脑出血,抢救了好长时间,最后算是留下了性命,走路不利索,说话也绕口的很。”

    那个早晨,我们尝了尝新鲜的肉味改善了一下生活。当然作为我这么一只体型较大食量不小的狗,吃这么一点是非常欠缺的,但反过头来一想,总比几个月不知肉味要强一些。作为狗,要该知足常乐了。

    快到中午了,天气变得火热。这一天逢集日,赶集的人估计不少,大街上有喧闹的声音,我们无意出去看看,就躺在那个角落里凉快。一位看起来年纪不是很大但走路非常艰难的老人慢慢地沿着广场的周围走着。他走的很不自然,小心翼翼而且瞻前顾后,好像不会走路的孩子,正在摸索着前行。步子很小,走路的姿势既不老练也不潇洒。按理说,像他这样一把年纪的人,走路已经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了。走了一辈子了,到了老年,还不会走了,我之前不曾见过。我见过一两岁的孩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可从未见到了不是很老的人竟然如此慢腾腾地走路。他实在有点意思,这个想法还在心中打转着,就被小黑的一句话给打断了。

    小黑仓促地走了,一声不吭地走了。它会干什么去呢?我没有想也没有必要想。反正它会回来的,我就静静地等着,广场上开启了新一天的喧闹。我所在的的角落还是较为舒适的,我就独自一个沉默着、等待着。

    自从离开了大山,日子过得实在凌乱不堪。大致算来一下,走出来已经快三个月了,葫芦大叔离开这个世界已经快一百天了。他们的孩子会在他去世的整一百天回来烧纸祭奠的。这是最后一次了,这次过后就是头周年、二周年和三周年祭奠。前两年都会简单进行,只有第三年才会隆重一点。之后就结束了,他们的儿子女儿会将他的像挂在家中,有事没事看看,抽空地想念一下。至于哀悼什么的,根本是嘴上说说的事情,平时忙忙碌碌的,哪有功夫干这种事情呢?

    人这一辈子,充其量就能落下这点微妙的印象。自己的一张遗像被挂在了墙上,提醒后世不要随便地忘记,他的儿子女儿自然会记得深刻甚至略有伤感,但到他的孙子辈,就模模糊糊甚至不甚了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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