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孩子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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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的人正好是小学的一位老师。在他和两个孩子的帮助下,王欢被送到了乡上的卫生院,头部得到了及时治疗。撞倒王欢的那位中年男子因为晚上通宵玩麻将,第二天要急于赶到工地干活,路上始终在迷糊的状态中骑着摩托车,谁知道就就撞倒了正在上学路上的王欢。王欢的头部绑上了白色的纱布,在医院观察了一天之后,第二天就来到学校正常上学了。因为这件事情,我被老师和学生认为是一个见义勇为的狗,是一只临危不惧敢作敢为的狗。他们乐于收留我,我就走进了校园,开始了为期两个月的校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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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持不到一分钟,另一辆骑着摩托车的男人停止了摩托车,快速地下车并急切地问:“怎么了?怎么了?王欢怎么了”

    “李老师,你来的正好,他把王欢撞倒了,还想跑,多亏大白拦住了他,赶快想办法救王欢吧!他受伤不轻,头一直流血。”

    “是的,真的不讲理!”

    “快送医院吧!”

    “反正不能让他走!”

    “不管怎么说,你把人撞到了总是事实,现在关键是赶紧送他到医院治病。”

    “就是,你不送他走医院,我们就报警,让警察抓你。”

    两个孩子开始和中年男子理论,被撞倒的孩子继续呻吟着,前额依旧是血流不止。我摆出一副惩恶扬善的架势,鼓励着两个孩子一定要制止中年男子逃离的动机,尽快将受伤的孩子送到医院进行治疗。

    “嘿,那不是葫芦大爷家的大白吗?”一个小男孩认出了我,高兴地喊到。

    我远远地听见了,没有表现出特别高兴和激动的神情。我照样慢慢地走着,他们放慢地脚步,等着我的接近。只有三个孩子在边说话边走着,他们是村子里仅有的三名小学生了,其他的都到城里上学了。过去我经常听说,一到冬季和遇上阴雨天孩子的上学就很不容易,要大人们送着上学,路途的艰辛非同一般。

    我走近了唤我的那位男孩,他很热情地从书包里掏出雪白的馒头,只给自己留了一半,一半就分给我吃。我并不感到饥饿,但对于他的盛情却不想辜负,只能顺从地吃了起来。

    两个孩子你一言我一语地说着,看样子一定要中年的男人留下来送被撞的孩子到医院治疗。

    “都怪你们不好好走路,能怪我吗?看来是点皮外伤,抹点药膏就好了。”他继续强词夺理,想着法子要逃走。

    这个时候,两个男孩子站了起来,开始将目标集中到了中年男子身上。

    “把人撞了,你还想跑,你真没有良心!”

    凌晨的大山很寂静,我一个就在熟悉的乡间小道上慢慢地走着。到什么地方,我一时根本无法确定,我只是边走边看了,我们一般不会对做的什么事情提前计划好,我们的天性就是走一步看一步。

    快上到原面上了,时间也不早了,太阳开始从白云中露出一点亮光,但山顶和原面上有雾气迷茫着,慢慢地移动着。沿途有小学生在路边慢悠悠地走着,并不时传来快乐的说话声。我担心惊吓到他们也就远远地走着,尽量保持一定的距离。

    正好走到一个十字路口,一辆摩托车快速地冲了出来,将三个男孩中最小的一个撞到在地,孩子的额头左侧被撞破着,留着血,孩子躺在地上抽搐着呻吟着。给我馒头吃的孩子和另外一个被眼前突发的一切吓呆了,只是蹲下身子一遍又一遍地唤着撞到在地的孩子。那个骑着摩托车的中年人停下来看了看,很是气愤的骂一句:“瞎了眼了,走路都不靠边走,不怪老子。按交通规则都与我无关。”

    他并没有在乎被撞倒孩子的伤情,继续发动了摩托车,趁着淡淡的薄雾和四野无人的方便想尽快逃离现场。自然,谁也看不清他们的面孔,他戴着头盔,穿着红色的大衣,从体型和声音根本辨别不出他是谁。

    三个孩子控制不住他的逃离,我在这等关键时刻,就不顾一切从地侧面扑向他,由于用力过大和他被我的凶狠所吓,他和摩托车同时向着另外的一侧倒下,他被摔倒在地,半边身子沾满了土,摩托车继续轰隆隆地响着,后轮子还在慢慢地转动着。

    “别看大白是只狗,他可通人性了,葫芦大爷一觉没有睡醒是它发现的,叫来了村里的人。他过去还救过差点被蛇吓着的乐乐,还能识别谁是坏人谁是好人”他详细的历数着我的光辉历史,我满不在乎地吃着馒头。

    吃完了馒头,继续前行。学校不是很远,但要走也得花费一些时间。孩子们有说有笑地走着,我也不亢不卑地紧跟其后。

    要离开大山了,心中实在惆怅,毕竟生活了这么多年,也毕竟经历了这么多的事情。农村的发展进步总与我们狗类息息相关。我们的脚步几乎遍布在山里的每一处。种了西瓜我们就陪同主人看瓜,果园里的果子成熟了,我们就在果园里度过好长的时间。牛羊圈和储备粮食的地方总是我们看管的重点区域。有时候,人们晚上干活或者走夜路,也要我们陪伴着以防不测。即便农家的男人外出了,我们也会忠诚地守护好妇女和孩子的安全。有了我们,他们的生活就踏实,就有了安全的保障。过去的好多年里,我们都是重任在肩丝毫不敢懈怠。日子再穷再苦,即便人们吃了上顿接不上下顿的岁月里,他们也照样养着我们,无怨无悔、精心的喂养我们,甚至认为养一只狗是件只赚不赔的利好之事。我们尽心尽责,吃了人家的东西,就忠心耿耿地为他们服务。日子一天天地过着,山里人的苦日子是熬到头了,可我们的家族却变得异常复杂。像我这样的狗,好日子似乎到了尽头,今后的生活,也只能顺其自然了。

    想了这么多,反正要走出去混生活了。熟悉的山里不好混了,我就动身到外边看看。

    邻家的公鸡叫第一遍,我就开始上山。过去与我隔着篱笆相望的鸡全被宰杀了。四只用在了葫芦大叔的丧事上,六只被张西阳的妻子宰杀后带进了城里。听她说土鸡好吃,带进去放在冰箱里慢慢地吃。幸好他们的观念中没有土狗好吃的概念,不然我一定是他们吃肉谋皮的对象。丢下了我,不知道他们是否认为是一大损失。或者满不在乎我的去留和生死,认为我是一只风里来雨里去的老狗,没有什么价值,自生自灭或者流浪都不会关乎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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