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酒过微醺诵太白,夫妻私下话家常

上一页返回目录下一页
最新网址:www.umixs.info

    “噌”高义猛地站起来,不可思议的盯着一边吟诗,一边喝干杯中酒的宋三,倒是吓了宋三一跳。

    宋三抬起头,看到高义圆睁的双眼,急促的呼吸,才想起这里没有李白。

    不单单是高义,就连孙琦也震惊万分,他虽然憨直,但毕竟也是从小读书,什么是最高等级的诗词,他还是听得出来的。

    “这诗……比我的好一万倍。”孙琦虽然诗词差,可一直自信的很,此时能让他说出这句话,已经是难得了。

    高义这才喃喃道“这诗无一华丽之词,无一难识之字,甚至无一艰涩暗藏之典故,却就这么陡然之间生出万丈豪情。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他一直喃喃念着,借着酒劲,竟似魔怔一般。最后,他长叹一声,摇头苦笑道“我以为这世上没有天才的。”

    是的,无论屈原、曹操、陶渊明,又或者是同时代的杜甫、王维、白居易,甚至是后来的李煜、苏轼、李清照,他们都不可能比过李白,不是努力,而是天赋。这些人或许都是天才,可是和李白一比,他们的天赋就不够看了。

    宋三甚至有过评价——李白,没有一首诗是不好的。

    宋三忙苦笑道“不是我写的,是我当日听一个醉道士所做。为兄可写不出来这等诗句,不然如何一个文生都考了十六年?”

    高义点头道“这么说来就对了。难怪这首诗虽然万丈豪情,但却有一丝孤独韵味,似乎一种曲高和寡的无奈,我初还以为是大哥大才,我等俗人不能为知音呢,却原来是一位前辈高人所做,是我错怪大哥了。”他行礼道歉,心中却暗道“难怪大哥才气不高,却能急智之下,作出比我好的诗词,只怕这诗是大哥以前自己饮酒时所作。”

    “这诗叫‘月下独酌’,怎会没有孤傲之气?”宋三心中暗笑,伸手拿了笔墨纸砚来,把这首诗抄写了两份,分别给了两兄弟。只是最后的落款上写着“——无名醉道”。

    高义两人把纸小心收起,心中知这诗不凡,是还没有现世之作,宋三能抄给自己两个,便是对自己的信任。

    这倒是他们两个人想多了,宋三随手抄写而已,他手中这样的诗,甚至更高等级的诗词,实在太多了。

    菲儿才不在乎诗不诗的,她觉得宋三有些不一样了。以前家穷,宋三很少饮酒,可她喜欢宋三此时的样子,喜欢他仰头痛饮的豪情万丈,喜欢他醉吟诗章的潇洒气度。“相公好帅呢……”她想着,一抹红晕悄悄的飞上腮边,她竟渐渐痴了。

    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了。其实宋三相貌本来平平,比之身材挺拔的高义,也差的远了。唯一好看的,也只是那透着至诚之光的眼睛,可这个世界,几乎每个读书人的眼睛里都透着至诚之光。

    三人从中午时分开始喝酒聊天,聊诗文也聊实事,不觉把光阴都聊短了。看了看太阳,已然快要落山,高义二人才起身告辞。

    方才宋三已经知道,高义和自己一样,父母已经过世,家中只有他和一个妹妹相依为命,倒是孙琦的老母还在,宋三问了孙琦住处,约定明日一起去孙琦家中拜望老母。

    孙琦高义和宋三夫妻告别后,便一起并肩走在街头,一直到岔路口,两人将要分开,高义才拱手道“二哥,那页抄写诗文的纸,你却要放好了。”

    孙琦笑道“还用你操心?不过,这诗我看就是大哥写的。”

    高义笑道“那是自然,若非如此,岂会有落纸成香的异象?”

    原来宋三誊写的时候,二人便闻到了天赐墨香的气味,只是不好当面说破罢了。高义那张纸倒是普通的誊抄,孙琦那张纸却是最先写出来的,墨香奇浓,比之宋三之前引动墨香的那首《丁酉之秋》要高数倍。

    宋三把这张先写的给孙琦,高义也知道他的用意,怕是因为孙琦愚钝,赠他这纸放在书房,日后好处也大一些。要知道墨香对于平日读书,是有莫大作用的。

    高义并不妒忌,一来也和宋三一样,希望这位二哥多多上进,二来他本就是天才,家中已经有了两篇引动墨香的诗文在了。

    两人拱手拜别,各自朝着自己家走去。

    宋三和菲儿一起收了桌子,至于洗碗的工作,他是不做的,一来他也不怎么会这些家务琐事,二来菲儿是绝不肯他来做的。

    菲儿收拾完一切,走进屋来,宋三已经捧着一本叫《治国本论》的书在看。这《治国本论》前世没有,是本朝那位八王所写,书中讲述了历代君王的治国理念,也有古今贤臣治理民生的论述,最后还结合本朝实际情况,提出了从小吏到君王,各个级别应有的行政之道。

    虽是一本讲做官、讲治国的书籍,却分毫不提勾心斗角的钻营之道,算是一本不错的书籍。这些日子宋三也一直再看,也有了一些自己的想法。

    菲儿不敢打扰,一个人坐在一边缝缝补补,也不出声。

    宋三却放下了书本,拿出一个钱袋放在菲儿面前道“这是为夫这月的补助,你收好了。还了钱、打了酒,还有八两多,也够我们花销了。日后这缝补的事情,娘子却也不用再做了,只是手里的这批活还是要做完的,既然答应了人家,不好失信于人。”

    菲儿接过钱袋,满脸欢喜道“有了这钱,日子就好过了。”说着跑去一边墙角的米缸旁,将钱袋埋进米缸之中,才道“只是我平日也没有事情做,这缝缝补补习惯了的,消磨时间也好。”

    宋三笑道“娘子若平日无聊,不如读些书解闷儿。”

    “我?”菲儿讶然道“我一个妇道人家,读什么书呢?”

    宋三笑道“怎的不能读了?娘子也是识字的,日后说不定还能成大儒呢。那蔡文姬、武皇帝,不都是女儿身么?”

    在那个永远另诗人魂牵梦绕的大唐,诞生了最伟大的诗人群体,而李白无疑又是这个群体中最伟大的,绝对没有之一。

    李白第一,杜甫第二,王维和白居易并列第三。这就是宋三心里对盛唐的排名。

    “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

    地若不爱酒,地应无酒泉。

    天地既爱酒,爱酒不愧天。

    三杯通大道,一斗合自然。

    但得酒中趣,勿为醒者传。”

    宋三喝酒有个习惯,每次喝到微醺,便喜欢吟诵李白诗词。李白也是他最喜欢的一个诗人,谁又能不喜欢李白呢?

    宋三又把孙琦他们介绍给菲儿,两人忙大礼参拜,一时间让菲儿不知所措,两颊绯红,又怕给宋三丢脸,强忍着忐忑,给两人盈盈回礼。

    宋三几人进屋,刘二婶儿老两口已经到了,宋三又苦笑着解释一遍自己的头发,之后又互相介绍了一下。老两口一听今日三甲同席,都显得有些紧张,还好宋三礼数周全,与往日并无不同,两人也便安心下来。

    虽是请客吃饭,但菜肴极为家常,菲儿炒了几个素菜,又用大葱炒了几个鹅蛋,还炖了只鸡放在桌子中间。

    已闻清比圣,复道浊如贤。

    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

    宋三却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当时一吊钱乃是救命之钱,岂是这区区一两银子能比?”又和刘家二叔说了房屋翻修的事情,刘二叔自然满口答应下来。

    送走刘二婶儿两口子,宋三三人再次落座,此时只有他们三人,倒是放的更开了。期间菲儿又去打了酒回来,还去厨房添了几个菜。

    菲儿从屋里迎了出来,顿时一声惊呼。宋三心中明白,忙又解释了一遍自己“头发”的问题。

    菲儿这才出了口气,心暗道“其实这样更帅呢相公。”

    宋三自来都是能饮的,加上成为文生,数次文能灌体,喝起酒来竟似长鲸饮水一般,酒到碗干,从不含糊推辞。

    高义和孙琦酒量竟然也不小,宋三与高义借着几分醉意,高谈阔论诗书文章,孙琦也一旁插科打诨,弄的众人大笑连连。

    后来刘二婶儿两口子起身告辞,宋三又把钱给还了,老两口看着手里的一两白花花的银子,忙道“太多了。”他们之前借出来的,也不过一吊钱而已。

    酒是宋三回来的路上打的。如今雪国人早就发明了蒸馏技术,但中原大多数人并不喜欢喝烈酒,倒是许多医家子弟开的医馆对烈酒很感兴趣,用来消毒器具。因为华佗进入了文脉,成为英魂,所以这个时代的医学内外分科并重,只是不能如同后世一般断肢再续那么夸张。

    酒虽然不烈,但也有十几度的样子,菲儿喝了一碗就不能再饮,刘二婶儿两口子年纪大了,也不能多喝,只在宋三敬酒的时候喝上一口。

    宋三和两个兄弟一起来到宋三家里的时候,午时已经过了,他们三人还在想着马大江横刀而立的身影,心中无不钦佩。

    奈何那两位文豪后来下了封口令,勒令不许宣扬。又把宋三叫道一旁,好生叮嘱一番,语气中有几分责怪,但也有几分赞许。

    至于最后宋三的话,孙琦开始也有疑惑,宋三只说自己考试时写了篇文章,可能得罪了蛮族,所以他们才来刺杀。孙琦的性格自然毫不在意,只是也为宋三的安全担心。

阅读文惊海内最新章节 请关注完美小说网(www.umixs.info)



随机推荐:打脸是门技术活炼明大秦之万代帝王都市之最强仙道重生之追爱少女火影之超级副本

上一页返回目录下一页
推荐本书加入书签报告错误